(文:操秀、徐倩 编审:胡珊)中小微企业拖欠上市公司600万余元欠款,深陷困境濒临破产。蕲春法院在诉讼僵局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困难企业送去司法关怀,重新激活企业“脉搏”。
拖欠600万元货款,对簿公堂
天津某科技公司系上市公司,湖北某通信公司为中小微企业。2019年6月,该科技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陆续为该通信公司下达662公里光缆的订单产品,共计820万余元。合同约定,该通信公司应在货到现场并完工后支付90%的货款,余下10%于发货完毕一年后付清。但天津某科技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该通信公司因经营不善仅支付部分货款,拖欠600万余元一直未付。
天津某科技公司遂起诉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要求湖北某通信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支付货款600万余元及逾期利息38万元。经该科技公司申请,南开区法院对该通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等价值财产进行保全查封。后因该通信公司提出管辖异议,案件移送至蕲春法院审理。
庭前调解,争取“喘息”机会
案件受理后,张塝法庭庭长顾俊仔细研读案卷,考虑到湖北某通信公司系中小微企业,在财产已经查封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会继续恶化,难以生存。顾俊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既对违约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析理,又对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指出双方供应链系上下游企业,待对方纾困后将会有长期合作的可能性,努力为企业纾难解困探明路径、赢得时间。
经过顾俊“面对面”“背靠背”的疏导,天津某科技公司同意由湖北某通信公司分期付款。由于双方距离较远,顾俊主动通过移动微法院,耐心指导当事人远程视频签订调解协议,制作并送达调解文书。
解除保全,助小微企业起死回生
达成调解协议后,顾俊一直关注案件履行情况,湖北某通信公司已于4月1日前按约偿还第一笔款项50万元。4月28 日,天津某科技公司主动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当天,顾俊立即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依法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书,并委托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解除保全措施。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司法温度让企业沐浴春风,湖北某通信公司终于熬过“寒冬”,案件亦画上圆满句号。
风高浪急彰显作为,司法温度融化坚冰。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保就业的主力军,蕲春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国之大者”工程,充分考量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积极推进涉企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司法“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