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甘鑫雨 编审:叶学军)1月20日,蕲春法院刘河法庭对一起因让路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争议,原、被告均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2019年4月4日下午,原告左某某骑摩托车去学校接孩子时,不慎挡住了被告康某某的车,康某某遂骂了一句“好狗不挡道,丑狗拦路头”。左某某当时并未回答,将孩子接回家后十分生气,便到康某某家质问她为何骂自己,争执中二人动起了手,左某某右侧下颌门牙被打掉。经医生检查治疗后,左某某共花费牙齿修复费1800元。两人的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多次调解均无效,原告遂诉至蕲春法院。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教育警醒基层群众,承办法官顾峰华决定直接到涂铺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用理性思维解决问题。为了尽快化解矛盾,让双方过个安心年,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原告自负45%的责任,被告承担55%的赔偿责任,原、被告认为巡回审判让他们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法庭公正判决,令人服气,双方均表示不上诉。听到判决结果后,被告亲属当即付清了赔偿款。
庭审结束后,一位带着孩子来旁听的妈妈对孩子说:“看到了吧,打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所以有事还是要相信法律。”孩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看到这一幕,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也正是他开展巡回审判的初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