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交流活动
5月15日,蕲春法院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交流活动,在县城管执法局会议室举行。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及企业代表齐聚一堂,立足生态治理法治化,以严格规范执法、精准司法保障,筑牢绿色营商根基,助力蕲春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系统整合生态环境领域制度规范,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管统一的治理体系,既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标尺,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交流中,各单位紧扣自身履职实际,围绕“绿色监管、规范执法、惠企便民”核心,深入交流贯彻落实思路。县城管执法局代表聚焦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重点领域作交流发言,要用好法典赋予的基层执法权限,坚持柔性监管与严格执法并重,既守住生态底线,又护航项目建设、餐饮经营等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发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表示要将生态管控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土地等资源配置,为企业发展预留优质生态空间、提供合规用地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对照法典中20余项涉及市场监管的条款进行学习,通过规范锅炉使用、过度包装、产品碳足迹管理等领域执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县生态环境局代表重点解读了法典确立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将在落实严格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同时,聚焦油烟、噪声等民生关切及企业生产相关环境问题,以精准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县水利和湖泊局代表围绕法典生态保护编专设的“江河湖泊”一节作了发言。将立足长江大保护职责,强化江河湖泊生态管控与岸线治理,统筹水资源利用与产业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稳定、安全、合规的生态环境保障,助力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最后,蕲春法院副院长李燕作总结讲话,强调要以法典正式施行为契机,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凝聚部门共治合力。一是强化司法保障,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审慎规范涉企环境案件办理,落实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护航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二是健全协同治理,各部门对照法典厘清监管职责,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精准监管、包容审慎执法,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深化普法惠企,面向企业开展针对性法典宣讲,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守法经营、主动绿色转型,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厚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营商土壤。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务实、成效显著,进一步凝聚了部门协同共治共识,实现生态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深度融合。各参与部门一致表示,将以法典实施为新起点,依法履职、密切协作,为建设生态优美、营商一流的美丽蕲春注入强劲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