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雷、蔡晓洁 编审:胡珊)11月16日,2021年全市法院一体化点训第三期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市中院组织部署,蕲春法院具体承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首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吴亦伟做了一场题为《突出问题导向,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法院2021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案例解读》的专题讲座。他以湖北法院2021年营商环境十大案例为切入点,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审判执行实践中如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进行了深入剖析。
随后,湖北某公司邓博同志就“执行合同、保护少数投资者、办理破产”三项指标考核进行了辅导培训,对指标评价的意义和要素进行了精准解读,并就如何做好指标填报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就全市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要精准对接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带头坚决扛起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使命。
二、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系统性”工程来抓。要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注重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指标性”工程来抓。各法院要深刻研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特别要对照“执行合同”“保护少数投资者”“办理破产案件”三大指标要求,真正吃透指标含义,精准理解对接,做到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真正答好每一项必答题。
四、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持续性”工程来抓。要立足当下,谋划长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切实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长远性、系统性工作来抓,形成全市法院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及各法院营商办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形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