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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法治护航消费公平 部门联动守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3-17 11:1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3日,蕲春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在大中华购物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司法力量与行政监管同频共振,为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保驾护航。b22792ac2ee900e8cd024209cc117f0a_副本.jpg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摆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问卷调查、企业面对面咨询交流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商户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该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艾静、游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宣传手册等核心条款,结合网络购物、预付式消费、保健品虚假宣传、直播带货纠纷、老年消费陷阱等群众关注度高、投诉集中的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明确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质量保障、诚信经营、售后服务等法定义务。

针对群众提出的消费纠纷如何取证、维权渠道有哪些、如何快速化解矛盾等问题,工作人员以案例式教学耐心解答、逐一回应,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物,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遇到消费侵权时保留好票据、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协商、投诉、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避免冲动维权、过激维权。

此次联合普法活动,是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行政+司法”协同共治、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的生动实践,不仅有效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也增强了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自觉性,实现普法宣传、权益保障、环境优化一体推进。

下一步,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守护群众“钱袋子”,为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服务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